时间:2024-05-11 15:51:19编辑:问卦
“道”,是老子思想理论体系的基础,是一个本原性的最高的哲学范畴,既是世界的本体,又是万物运行的根本规律。《老子》第二十五章讲:“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这段话是说,有一个浑然一体的东西,它先于天地而存在,又独一无二;它永远不依靠外在的力量,周流运行,永不停歇,因此,它可以看做是天地产生的根本。由于不知道它应该叫做什么名字,姑且给它起个名字叫做“道”,勉强再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老子又说,它统率着一切,主导着万事万物的发展,可是它做的这些又看不见,所以称之为“逝”;它运行不息,遐而无所不及,又须臾不离开万物,因此称之为“远”;而它运行不息,伸展遥远又返回本原,因而称之为“反”。“大”、“逝”、“远”、“反”,是老子对“道”所具有的各种品性的表述。“大”,说的是“道”涵盖一切,至高至上;“逝”,说的是“道”神妙莫测,不可见其形;“远”,说的是“道”运行不息,无时不存,亦无处不在;“反”,说的是“道”所具有的万物归宗的本原性。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语出《老子》第四十一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段话讲述的是,天下万物来源于有,有则来源于无,这就是“无中生有”的道理。根据这个道理,最早的那个“有”必定是从“无”中而来的,而这个原初的“无”,也就是“道”,所以说“道生一”;而一旦有了第一个“有”,那么这第一个“有”就会产生第二个“有”,这就叫做“一生二”;接着,有了第一个“有”和第二个“有”的出现,第三个“有”也就会产生出来,即“二生三”;以此类推,继之以无穷,则万物化生,也就是“三生万物”。老子这段话讲的是“道”的本源性和万物由来的原理。
“天地不仁”,语出《老子》第五章:“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话的意思是,天地是没有“仁”这个概念的,对待万物全都是一样的,全都像对待刍狗(祭祀时用草扎成的狗)那样来敬奉;圣明的君主也是没有“仁”这个概念的,对待百姓也都是很敬重的。“天地不仁”,是说天地无所偏向,在天地看来,万物都是一样的,没什么区别,这是一种反“仁”的思想。老子之所以反对仁,是因为仁体现出人的一种主观的倾向,人如果有了仁与非仁的观念,对待外物和处理事情的时候就会融入主观的情感,因而就会偏离自然的规律,这其实与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是一贯的。
“柔弱胜刚强”,是老子所持的思想观念,语出《老子》第三十六章:“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举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老子讲的歙、张,弱、强,废、举,夺、与等,都是从反面取之的策略,也就是欲擒而故纵,体现出鲜明的辩证色彩,而“柔弱胜刚强”可以说是老子的这一思想的集中代表。《老子》第七十八章说:“天下至柔,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老子所提出的“处下”、“不争”、“不敢为天下先”等主张,体现的思想内涵也都是柔弱胜刚强。以弱胜强,以柔克刚,可以说是老子思想中最为独到和深刻的一处。
“无为而治”,是道家的基本思想,首先是由老子提出来的。老子认为天地万物都是由道化生的,而且天地万物的运动变化也都遵循着道的规律,而道所遵循的又是自然的规律,也就是“道法自然”。既然道以自然为本,那么对待事物就应该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让事物按照自身的必然性自由地发展,使其处于符合道的自然状态,不对它横加干涉,不以有为影响事物的自然进程,只有这样,事物才能正常地存在和健康地发展。老子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有为,而有以为。”“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这些讲的都是“无为而治”的好处。当然,所谓“无为”,并不是一无所为,不是说什么都不做,而是不妄为,不随意而为,不行违反自然规律之为。
“治大国若烹小鲜”,语出《老子》第六十章,意思是治理大国就如同烹制美味的小鱼一样,这是老子所崇尚的治国方法。据说上古时期的贤君汤曾向伊尹询问治国的主张,伊尹用这样的比喻来说明:“做菜既不能太咸,也不能太淡,要调好作料才行;治国就如同烹饪,既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松弛懈怠,只有恰到好处,才能把事情办好。”老子取用了伊尹的这个说法来表达自己的政治方略,强调治理国家要依照规律循序行事,一切有条不紊,长此以往,国家必定和谐而昌盛。
“绝圣去智”,语出《老子》第十九章:“绝圣去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这段话所表达的意思是,统治者要放弃过分睿智的做法,而应该采用无为的方法来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这样人民就会获得更多的利益;放弃仁义道德这些说教,这样人民就会恢复孝慈的天性;抛弃巧诈和货利,这样盗贼自然也就没有了。这三者作为治理社会的法则是不够的,还要令人民的思想有所归属,要大家做到纯洁朴实,减少私欲杂念,抛弃虚浮的礼法,如此一来就没有什么可忧虑的了。总而言之,这是老子对自己所主张的“无为而治”思想的具体阐释。
“小国寡民”出自《老子》第八十章:“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至治之极,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小国寡民”是老子对自己的社会理想所作的阐述,这种社会生活状态,颇有桃花源式的意境,也是一种只能形诸书面的空想,无论在既往,还是在未来,都是不可能出现的情形。有人批判老子的这种思想表现的是一种后退的意识,而其实这是老子有感于当时社会纷争扰攘的混乱局面所提出的一种以寡欲思想出发的、人民世代安居乐业的美好愿望,不宜过分地奢求和妄评。
“民不畏死”出自《老子》第七十四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向使民常畏死,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这段话说的意思是,民众不畏惧死亡,又怎能用死亡来威吓他们呢?如果民众一贯都畏惧死亡,那么对个别的胆敢胡作非为的人我们抓来杀掉,还有谁敢妄动呢?就算民众一贯都畏惧死亡,那也应该由专司诛杀的人去杀。代替专司诛杀的人去杀,就像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伐一样。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伐,很少有人不会伤到手的。老子在此提倡的是一种慎用刑法的施政观念。这段话反复谈论着民众是否畏惧死亡的问题,民众到底畏不畏惧死亡呢?很显然,恋生恶死是人的一种本能(也是一切生物的本能,人也不例外),但是人不畏惧死亡的情况也是存在的。
孟子曾言“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死有所不避也”,人之所以连死亡都不怕了,是因为有比死亡让人所更不能够容忍的。对于民众来讲,统治者的过分的昏庸和残暴就是比死亡都更不能忍受的事情,是谓“苛政猛于虎也”。在这种情况下,再用死亡来威慑民众也就是没有效力的了,刑法即使再过严厉,都不能制服民众了,陈胜吴广在准备起义时所说的“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表明的也就是这个道理。老子的论说是在劝诫统治者治理国家应当依靠政治的清明有序,而不可以依靠严刑峻法,使用酷刑要有章可循,谨慎从事,这样才可以令刑罚起到威慑的作用,才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祸福相倚”,语出《老子》第五十八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祸福相倚表达的是祸与福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辩证观念,《淮南子·人间训》中记载的“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典故就是对祸福相倚的具体而生动的说明。祸福相倚,告诫的是人们在面对幸福之时,不可盲目乐观,应当要敏感地意识到眼下的好景中可能存在的背反因素;面对灾祸之时,也不要盲目地悲观,应当在不幸之中看到幸运的一面,要在不利之中提取出有利的因素,使事情的发展向着对自己有益的方向转化。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等行事的法则,其思想依据也就是祸与福之间的互有依存又相为转变的关系。
“慎始慎终”,指做事情从开始到结束都非常谨慎,语出《老子》第六十四章:“慎终如始,则无败事。”这一章对慎始慎终的道理进行了较为完整而详细的表述,老子讲“: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情况安定时,容易把握;事情尚无迹象时,容易图谋。事物脆弱时容易化解,事物微细时容易消散。要在事情尚未发生时就处理好,要在祸乱尚未出现时就控制住。老子接着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并且指出:“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为山九仞,功亏一篑”, 《诗经·大雅·荡》中所说的“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说的都是同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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